2009年广东高中中考录取办法
2009-07-08 16:13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长沙新东方烹饪学院记者获悉:2009年广东高中中考录取工作如下:
1.录取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补录),第二阶段是职业类学校录取。
2.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通过互联网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使用电子密匙和帐号密码通过安全验证身份后进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网址:http://zklq.gzzk.cn或IP地址:电信线路(219.137.2.117)、教育网线路(222.16.166.16)。
3.广州市第二中学宏志生班、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宏志生班、广州市第109中学艺术教育特色班、广州市美术中学(独立招生部分)、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等独立招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法完成录取工作。
4.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有广州市生源招生计划的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实行同场统一录取,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高职院校(五年制专科)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二步: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三步:中等职业类学校进行注销和补录(注册入学)。录取对象是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已办理录取注销手续并要求重新参加补录的考生以及无参加学业考试但符合录取规定的人员。
5.职业学校独立招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职业学校统一录取前完成。
6.为确保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每次投档后各中职招生学校必须在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校已投档考生的录取,否则录取系统将对在阅状态的考生作自动录取处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止。录取系统将自动收回剩余的考生电子档案,自动录取未分专业的考生由学校负责按考生的志愿安排专业。
7.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可在广州市中招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8.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凭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备案手续。
9.凡经我市统一录取的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市招办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直接将《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通知书》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考生个人信箱,考生可以自行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进入本人的信箱查阅和打印。《录取通知书》上盖有广州市或区、县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和招生学校录取专用章,技工学校录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还加盖广州市技工学校招生办的印章。如因办理外国留学、异地升学、户籍迁移等各种特殊原因需要纸介质《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到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或市招考办申请打印纸介质《录取通知书》。
10.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劳动预备制职业技术培训班学习。
11.各类招生学校必须于9月1日前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上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
1.录取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补录),第二阶段是职业类学校录取。
2.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通过互联网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使用电子密匙和帐号密码通过安全验证身份后进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网址:http://zklq.gzzk.cn或IP地址:电信线路(219.137.2.117)、教育网线路(222.16.166.16)。
3.广州市第二中学宏志生班、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宏志生班、广州市第109中学艺术教育特色班、广州市美术中学(独立招生部分)、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等独立招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法完成录取工作。
4.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有广州市生源招生计划的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实行同场统一录取,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高职院校(五年制专科)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二步: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三步:中等职业类学校进行注销和补录(注册入学)。录取对象是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已办理录取注销手续并要求重新参加补录的考生以及无参加学业考试但符合录取规定的人员。
5.职业学校独立招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职业学校统一录取前完成。
6.为确保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每次投档后各中职招生学校必须在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校已投档考生的录取,否则录取系统将对在阅状态的考生作自动录取处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止。录取系统将自动收回剩余的考生电子档案,自动录取未分专业的考生由学校负责按考生的志愿安排专业。
7.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可在广州市中招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8.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凭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备案手续。
9.凡经我市统一录取的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市招办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直接将《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通知书》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考生个人信箱,考生可以自行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进入本人的信箱查阅和打印。《录取通知书》上盖有广州市或区、县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和招生学校录取专用章,技工学校录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还加盖广州市技工学校招生办的印章。如因办理外国留学、异地升学、户籍迁移等各种特殊原因需要纸介质《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到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或市招考办申请打印纸介质《录取通知书》。
10.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劳动预备制职业技术培训班学习。
11.各类招生学校必须于9月1日前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上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