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成都市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

2010-03-31 11:43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学院记者从成都市获悉,日前,成都市2010年中招有关政策现已确定,成都市2010年中考加分、降分政策如下。

    1、成都市2010年中考身份类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

    2、成都市2010年中考素质教育类加分政策:
    ⑴科技类(原则上应为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以下均要求2007年9月1日以后获奖。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0分;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加8分;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

    ⑵体育类(规定比赛见实施规定附件。凡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名次和达到相应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学生必须有参加成都市教育局及体育局举办的《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的经历及获奖记录)以下均要求2007年9月1日以后获得。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0分;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二级的学生运动员加8分;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加8分;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加5分。

    (3)艺术类(加分奖项应为初中阶段参加初中组比赛所获奖项)以下均要求2007年9月1日以后获奖。
    经成都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艺术个人项目比赛,获一等奖者加10分
    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加8分
    成都市或四川省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加5分

    3、成都市2010年中考过程评价类加、降分政策:
    ⑴获市(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⑵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为C的降10分,综合素质为D的降20分
    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为D的降10分

    4、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包括“奥数”在内的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郊区(市)县两类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城区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