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2010年海南省中考政策

2010-04-02 13:07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学院记者1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0年继续施行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一,2010年海南省中考考试时间仍为4月25-27日。
  一、2010年海南省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海南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就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户籍不在海南省,但在海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由公安部出具的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户籍不在海南省的其他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在海南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父亲或母亲至少有一方为在海南省巨野的农民工或参加海南省经济建设的其他常驻人员;本人及父亲或母亲至少有一方具有海南省公安部门出具的赞助证件或暂时登记证明。
  二、2010年海南省中考报名方法:2010年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三、2010年海南省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整治、历史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的成绩将继续以科目等级分加星数以及总等级分加总星数的方式呈现。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和理化实验操作,成绩为A、B、C、D四个等级。
  四、2010年海南省中考招生范围: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本省户籍考生(择校生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不受此限制)。普高学校只录取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其中,重点普高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列入第一批录取的普高只录取体育成绩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高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择校生均不受以上限制,各市县普高招生将由其自行决定。市县(单位)重点普高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指标到位”的招生办法,分配比例会在去年20%的基础上有所扩大。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校录取的择校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30%,面向全省招生的择校生不得超过择校生总数的30%。文体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民办普高不列入录取批次,由学校依据学生志愿自行录取。高职高专学校将设立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从具有海南省户籍,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中职学校优先录取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不集中在录取现场统一出档。
  五、2010年海南省中考优惠政策:(一)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三)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单项奖前六名的考生;(四)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五)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凡符合上述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也只能享受一次)。
  凡是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也只能享受一次)。因此,2010年在录取循序比较时将依照总等级分、总星数、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顺序。如果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则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