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瑞安某职校校规雷人执法队教学楼里收手机

2010-04-16 12:45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学院记者获悉,瑞安某职业学校校规雷人执法队教学楼里收手机。
    学生不能在课堂上打手机,这在很多学校都实行。但瑞安某职业学校的校规对手机的规定,却超级雷人:在学校教学楼里打手机,手机竟然要被学校没收并拍卖。
    “我女儿小捷今年就读于瑞安某职业学校,这是她第一次离家住校。我特地给她买了一部手机,以便联系。但这学期我经常联系不上女儿,能打通却无人接听。原来学校出了个新规定,在教学楼里使用手机,要被没收并在学期末被拍卖。我女儿因此都不敢使用手机。”昨天,瑞安张女士对记者说。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小捷说,早在几年前,校方就不许学生在教学楼里使用手机,并让学生会成员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就当场没收,只能由家长在学期末取回。但今年开学初,政教处陈老师在一次全校大会上宣布,自本学期开始,没收的手机不能拿回,而在期末举行一个拍卖会,五元起价,由喊价最高者拍走。
    小捷称,学生会成员检查方式很野蛮,只要在教学楼里看见同学拿着手机,都上前收走。至今,仅她的班级30来名同学中已有10多人被没收了手机。

    校方否认拍卖,称学期末由家长取回
    昨天,瑞安某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有保管学生的手机,等期末让学生家长领回”,但否认是没收。
    另外一名负责人表示:“拍卖,拍卖款捐给慈善机构都只是一种提议,并没有实施”。
    瑞安某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天(15日)已经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重申没有这个校规”。

    律师称,学校无权没收、拍卖学生手机
    瑞安教育局工作的有关人员表示,学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侵害学生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制订一些有利于教学的校内规定,但拍卖学生的私人物品肯定是不允许的。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陈文俊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手机是学生的私有财产,学校无权没收学生的手机,更别说拍卖。即使校方为保证正常教学而暂时保管学生的手机,也要与家长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