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
2010-05-04 19:24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学院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石家庄市教育局4月29日对外公布了石家庄市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
石家庄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前6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中考录取中可照顾20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在中考录取中可照顾20分。
3.烈士子女照顾16分。
4.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照顾8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6.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7.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8.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9.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其中最高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