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12-05-11 09:37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餐饮服务单位要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经营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二是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三是严把场所环境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四是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五是严把制作过程关。各类学校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外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原则上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
积极预防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
一是防止交叉污染;
二是妥善存放食品;
三是食品应烧熟煮透。
长沙新东方烹饪学院为了师生健康,也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防止发生生物性和化学性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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