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兰州中考招生新变化
2012-06-04 08:37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长沙新东方烹饪学院记者从兰州市2012年初高中招生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兰州中考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16-19日。今年中考,除2012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试外,2013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还要参加生物、地理两科的合卷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并作为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招生出现六大新变化。
六大新变化
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兰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准考证。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须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
首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志愿填报。征集补录志愿时间为7月11日22:00至7月12日10:00。
今年是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方案的第1年。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5科。各科成绩均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提高5%,由去年的25%扩大到今年的30%,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成绩须在本校毕业生中居前,且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五十分以内。明年,对口分配比例还将提高,到201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有50%的招生计划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
统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由兰州市教育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将剩余计划在对口初中学校内部进行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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