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保山市最新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2-11-26 16:22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据长沙新东方烹饪学院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政教发〔2011〕20号)要求,以及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切实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传统模式,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二、改革内容
    (一)实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
    2.考试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各科卷面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体育现场考试满分100分,总分1100分。
    3.考试的方式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实行笔试、闭卷方式;外语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实行网上考试;体育实行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方式;英语、语文逐步增加口头表达能力测试。
    4.各考试科目的时间安排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外语,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100分钟;生物、历史和地理90分钟;信息技术50分钟。
    5.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
    6.考试日期:遵照省教育厅学业水平考试规定日期举行考试。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
    7.考务组织管理: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除体育科目外,所有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阅卷评分。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考试科目的考试,严格执行监考教师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二)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纪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将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校园内公示后,经学生确认,才计入学籍档案,任何人不得更改评价记录与结果。
    2.综合素质评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二是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包括了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自主选择的内容等。
    3.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必要条件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参考条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Α、Β、C、D四个等次。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结果中有4个D者,视为未达到义务教育合格标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