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第三届“新东方杯”全国烹饪技能大赛果蔬雕刻类

2014-07-01 18:58 作者: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

果蔬雕刻,又称餐桌上的艺术。本书以常见的蔬菜、瓜、果为原料,通过切、旋、削、戳、刻等手法,把它变成玲珑剔透、栩栩如生的花卉、走兽、人物、风景,化平凡为神奇,使得大宴小酌面目一新,给人一种充满情趣的餐饮气氛。

学生组竞赛

比赛内容

每位参赛选手在195分钟内完成3个作品的制作

1、指定作品(胡萝卜圆球)(10%)

现场提供每位参赛选手胡萝卜一根,雕刻成两个胡萝卜圆球,圆球直径为3-4厘米,装盘现场统一提供7吋纯白色平盘。比赛时间为7分钟。

比赛要求

(1)型圆光滑,刀法流畅,两球大小一致。

(2)严禁使用模具和砂纸打磨。

(3)参赛选手只完成一个胡萝卜球,按50分评分,即此项总分不超过50分。

2、主题盘饰(10%)

比赛提供盘饰果酱(红、黄、蓝、绿、巧克力色),现场比赛盘具、特殊原料、用具选手自备,比赛时间8分钟。

比赛要求

(1) 成品主题突出,构图新颖,比例协调,色彩搭配合理,线条清晰流畅,具有艺术感。

(2) 盘饰作品严禁使用非食用性和带有异味的原材料。

(3)盘具必须符合现代餐饮实用性的要求,能够盛装菜肴,否则不作计分。

3、自选品种(主题果蔬雕)(80%)

每位参赛选手在180分钟内完成一个(或一组)有完整造型和立意的果蔬雕刻作品。

比赛要求

(1)自选品种原料自备,且只允许携带净料(仅洗涤,不得去皮、拼接)进场。为保证评判标准的统一,原料规定使用果蔬类品种,严禁使用冰块、豆腐、琼脂、花泥、泡沫等原料。

(2)作品主题鲜明,立意健康,构思巧妙;造型美观,比例得当,构图合理。要求作品组盘,雕品四面(360度)完整,作品尺寸不得超过40厘米×60厘米或50厘米×50厘米,高不得超出60厘米。

(3)刀工手法得当,操作娴熟,线条流畅有力,简繁适当。作品原料使用得当,能物尽其用。

(4)点缀品使用得当,不喧宾夺主;作品接口的处理不能直接暴露接口及胶水、竹签等辅助用品。

(5) 承托作品的盛器及支撑物由选手自备。选手只能带新鲜花草类点缀品进场,严禁携带其他类点缀品入场。作品中所有需要刀工处理的构件均在场内完成。

(6) 作品须摆放在食用瓷器餐具或木托盛器内,禁止使用大理石、玻璃罩等非餐具,洁净无异味,器皿清洁,操作场地清洁卫生。

(7)参赛选手所用各类工具均由选手自备,要求工具清洁,无锈渍,不得使用电动工具、模具。

(8)各品种的比赛时间实施分段记时,不得套用。

3、 评分标准

 

4、 成绩计算

(1)采用现场操作评判(前场)和成品评判(后场)相结合的方法。评判均采用100分制。

(2)指定作品、主题盘饰和自选品种均实行现场评判(前场)合计一个前场总分,分值占20%。

(3)指定作品、主题盘饰和自选品种均实行成品评判(后场)分别计分,分值各占80%。

(4)选手成绩=指定作品得分×10%+主题盘饰得分×10%+自选品种得分×80%。

教师组竞赛

比赛内容

每位参赛选手在195分钟内完成3个作品的制作

1、指定作品(20%)

现场雕刻胡萝卜球一个(直径4cm),牡丹花一朵(花瓣不少于六层,作品直径6-7 cm);赛场提供每位参赛选手,胡萝卜、水果萝卜各一个,统一提供7吋纯白色平盘装盘。比赛时间为8分钟。

比赛要求

(1)胡萝卜球严禁使用模具和砂纸打磨。

(2)花朵作品要求,造型逼真,刀法流畅,花瓣美观自然。

(3)参赛选手只完成1个作品,扣30分,即此项总分不超过70分。

2、主题盘饰(10%)

比赛提供盘饰果酱(红、黄、蓝、绿、巧克力色),现场比赛盘具、特殊原料、用具选手自备,比赛时间7分钟。

比赛要求

(1)成品主题突出,构图新颖,比例协调,色彩搭配合理,线条清晰流畅,具有艺术感。

(2)盘饰作品严禁使用非食用性和带有异味的原材料。

(3)盘具必须符合现代餐饮实用性的要求,能够盛装菜肴,否则不作计分。

3、自选品种(主题果蔬雕)(70%)

每位参赛选手在180分钟内完成一个(或一组)有完整造型和立意的果蔬雕刻作品。

比赛要求

(1)自选品种原料自备,且只允许携带净料(仅洗涤,不得去皮、拼接)进场。为保证评判标准的统一,原料规定使用果蔬类品种,严禁使用冰块、豆腐、琼脂、花泥、泡沫等原料。

(2)作品主题鲜明,立意健康,构思巧妙;造型美观,比例得当,构图合理。要求作品组盘,雕品四面(360度)完整,作品尺寸不得超过40厘米×60厘米或50厘米×50厘米,高不得超出60厘米。

(3)刀工手法得当,操作娴熟,线条流畅有力,简繁适当。作品原料使用得当,能物尽其用。

(4)点缀品使用得当,不喧宾夺主;作品接口的处理不能直接暴露接口及胶水、竹签等辅助用品。

(5)承托作品的盛器及支撑物由选手自备。选手只能带新鲜花草类点缀品进场,严禁携带其他类点缀品入场。作品中所有需要刀工处理的构件均在场内完成。

(6)作品须摆放在食用瓷器餐具或木托盛器内,禁止使用大理石、玻璃罩等非餐具,洁净无异味,器皿清洁,操作场地清洁卫生。

(7)参赛选手所用各类工具均由选手自备,要求工具清洁,无锈渍,不得使用电动工具、模具。

(8)各品种的比赛时间实施分段记时,不得套用。

4、 评分标准(同学生竞赛组)

5、 成绩计算

(1)采用现场操作评判(前场)和成品评判(后场)相结合的方法。评判均采用100分制。

(2)指定作品、主题盘饰和自选品种均实行现场评判(前场)合计一个前场总分,分值占20%。

(3)指定作品、主题盘饰和自选品种均实行成品评判(后场)分别计分,分值各占80%。

(4)选手成绩=指定作品得分×20%+主题盘饰×10%+自选品种得分×70%。

教师竞赛评分说明

1.专业理论考核:参赛选手在决赛前须到指定的考场参加专业理论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2.竞赛项目作品:选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加决赛,作品成绩占总成绩80%。

3.选手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理论考核成绩(20分)+竞赛项目作品成绩(80分)=总成绩(100分)